綿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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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林時初一五一十把事情原委轉述給馮斯文後,馮斯文往臉上貼著面膜,開口時幅度不大,甕聲甕氣道:“去唄,這有什麽不能去的,秦修跟咱們也是同班,大家都是同齡人,說起話來又不尷尬,而且你知道最重要的是什麽嗎?鄭東橋大排檔的燒烤是真的好吃!我剛到這兒的時候我讓我爸帶我連吃了一個禮拜,吃的我上火冒痘牙齦腫痛,不然我能還接著吃。”
林時初聽完覺得有道理,這麽些天下來她和程徹應該能算是朋友了,一起吃個飯好像沒什麽不妥。
應當十分順理成章,自然而然。
於是在晾著某人十來分鐘後,林時初在手機上敲字。
小狗永遠奔向你:【晚上幾點。】
消息發出,林時初很快看到屏幕上端出現“對方正在輸入中”的提示,不過就持續了兩三秒,他消息沒發來,提示也不見了。
直到十五分鐘後,手機上才姍姍來遲地彈出一條微信提示。
CCCCC:【五點半我去樓下接你。】
林時初視線往上一掃,她剛剛和馮斯文聊天沒回他的間隙,剛剛好十五分鐘。
這人幼不幼稚。
連這個都要扯平。
在那漫長的十五分鐘裏,程徹在做什麽呢?
秦修因為腿傷走路不便,在麻將館拎了把有靠背的椅子坐著,時間久了有點渴,扯著嗓子喊他:“程哥,給我拿瓶水喝。”
程徹就坐在櫃臺後面,一伸手就能夠到,但他嘴上應了一聲“嗯”,人卻沒動。
秦修看他盯著手機不知道在幹什麽,等了幾分鐘又問:“程哥,水。”
程某人這次直接置若罔聞。
終於在差不多過了十五分鐘的時候,程徹伸手往後面貨架上隨便撈了瓶水,給他丟過來。
秦修穩穩接下,在擰開蓋子那一刻倍感欣慰。
好懸沒渴死在這兒。
-
鄭東橋那一片算是最靠近堯山煤礦的地方,工人下班到這附近吃飯聊天,時間長了自然而然促成了一排喝酒吃肉的大排檔。
林時初對那個地方印象早就淡了,只記得鄭東橋是三座橋,上面平直可以通車,下面呈拱形,依水而建。
林時初想著,打開百度地圖簡單搜了一下,大排檔距離這兒有將近七公裏,去吃燒烤應該會有車的吧,不然單靠這兩條腿,怕是要把腿走斷。
如她所料,林時初下午五點半見到程徹的同時,還看到一輛車。
一輛黃白色的電動車。
整個車身找不出有棱角的弧度,造型圓鈍可愛,特別像天天酷跑裏的小綿羊。
就是這車,跟他這人太不搭。
程徹跨坐在車上,腳踩著地,正無所事事地撕著電量顯示屏上的塑料膜,少年個高腿長,和黃白相間的小綿羊畫風分外割裂。
林時初走進了些,瞧見車鑰匙上還掛著一個熊貓玩偶的鑰匙扣。
她出聲問:“不是你的車吧。”
程徹擡眼,漆黑的眸子看向她:“我媽買的,經常停麻將館門口,沒見過啊?”
林時初見過倒是見過,就是沒在意過具體是誰的車。
少年懶洋洋一點下巴,“上來吧。”
林時初走到跟前,擡腿,本能地抓了一下他胳膊,隨後反應過來又迅速松開。
此時她人已經坐在後車座,程徹盯著右邊圓形的後視鏡,覺得好笑:“林時初,我胳膊燙手嗎。”
姑娘別過臉去,佯裝淡定:“沒有。”
他倒是挺知道怎麽讓人難堪的,她松了手,他還偏要再明知故問的提一句。
程徹懶懶散散地笑了下,擰了下車把,開車走了。
道路兩旁寬敞明亮,林時初看著周圍樹木逐漸變得陌生,在靠近鄭東橋時又逐漸變得熟悉。
記憶裏又高又長的三座大橋,如今變得灰蒙蒙的很不起眼,又或者,它本身就是這麽不起眼,不過是小時候的她覺得這橋又高又長,就這麽稀裏糊塗記了好多年。
橋上距離地面原來只有二層樓那麽高,下面的河也早就幹了,泥濘的土地上雜早叢生,到處支棱起沒名字的野花,吸引著路過的峰蝶。
電動車從其中一道橋上經過,她耳邊是傍晚愜意的風聲。
下橋頂多二三百米,電動車在一家大排檔前停下,店裏老板正站在門口抽煙,見有人來忙把煙掐了,扔地上拿鞋底一碾:“幾位?”
程徹拔了鑰匙將其圈在指尖,悠悠然晃了晃:“四個人,還有兩個沒到。”
“進來先點吧,裏頭有空調。”老板上手支開了門。
秦修那腿走路還不行,奈何人坐不住非想湊熱鬧,上午好說歹說叫黃茂林帶上他,這會兒倆人應該正在來的路上。
這會兒還沒到熱鬧的飯點,店裏人不算多,老板先送了盤素拼涼菜,放了張菜單下來:“你們先看,選好了叫我,等人到了再選也行。”
程徹點頭:“好,謝謝。”
林時初喜歡吃燒茄子,每次燒烤的必選項,別的她都隨大流,旁人點什麽她就吃什麽。
她靠著椅背吹了會兒空調,早上有筆賬她現在還沒算清,冷不丁冒出一句:“程徹,你找人修了空調,我不僅沒付錢還蹭頓飯,總感覺,這賬不該這麽算。”
程徹瘦長指節捏著那張覆了塑料膜的菜單,看得浮皮潦草。
“空調外機沒壞,甚至都沒拆機,就是換了新螺絲加幾錘子重新加固了一下,這點功夫黃茂林對外也只收二三十,但是他跟我熟,這錢我就算給,他也不會收我的。”程徹視線從菜單上擡起,一瞬不瞬地看過來,“林學霸,你說這賬該怎麽算。”
這麽一聽,確實難辦。
林時初想了下說:“等下他人到了,我轉他30的維修費?”
程徹身子往後靠 ,指尖在桌沿輕敲了兩下,語調不緊不慢:“那我今天請他吃這頓燒烤的意義是什麽?”
“那要不……下回我請你吃。”林時初眉毛都要皺起來了。
程某人沒半句推辭,輕松一揚眉:“行啊,就這麽定了。”
林時初張了張口欲言又止,她好像,被他三兩句話繞進去了。
但邏輯上講又沒毛病。
門口適時傳來一陣摩托車的熄火聲,還有隨之而來的對話。
“你這腿就別出門了吧,不怕養不好落下病根,以後成個瘸子。”黃毛用胳膊揮開簾子,一只手扶著秦修。
秦修拄著拐進門,不屑一顧:“我當然有分寸,是醫生說能適當走走我爸媽才讓我出門的。”
林時初瞧著二人進來,幾天不見,秦修這拐杖都用得熟練了些。
終於人齊了點單,店家上菜很快,林時初吃了兩串羊肉也忍不住稱讚,馮斯文說的沒錯,鄭東橋的燒烤確實一絕,比她之前吃過的所有燒烤都要好吃。
感覺是肉質好,又感覺是調料香,也可能兩種都有。
黃茂林還要了啤酒,不過她一口沒喝,她不喜歡任何酒味,總覺得苦。
等一行人吃完出來,外頭已經天黑了。
秦修要去廁所,考慮到這晚上黑燈瞎火看不清,再摔一下可不好,黃茂林出來就陪他去了。
路邊接連成排的大排檔外面掛起彩燈,給這沈沈夜色增加了不少氛圍。
林時初拿出手機對著跟前景色拍了一張。
程徹不經意瞥見她那分外狂野的手機殼,想起來問:“你手機殼上為什麽寫一個fuck。”
她看著不像那種風格的。
林時初倒是坦誠:“因為有段時間我很郁悶,不知道找誰發洩,正巧路過夜市的小攤兒看到這個殼,覺得很能表明我對這個世界的態度,所以就買了,還順帶貼了膜,貼了最貴的。”
程徹漫不經心地笑了下:“因為什麽事兒那麽郁悶。”
這句話音落下,半晌都沒聽見回應。
程徹目光掃過來,發現她盯著前面的平房區看的入迷。
“看什麽。”
林時初伸手指了個方向:“程徹,那個房子,是我之前住的地方,我曾經的家。”
大概五六米開外的平房區,窗戶口星星點點亮著燈,唯獨林時初指的那一棟,是黑的。
林時初本以為這麽多年都沒回來過,她已經不記得這條路,不記得她從前住過的房子了。
可剛剛隨手拍下的照片,無意取景,她一眼就篤定那個黑著燈的小平房,一定是他們曾經的家。
不過門口這條路應該是翻修過,擴寬了不止一倍,讓她剛來的時候沒認出來,以前門前光禿禿的什麽都沒有,現在還多了一整排的大排檔和小吃攤。
“要進去看看嗎。”程徹說。
“不了。”林時初搖頭,“裏面估計到處都是灰,有很多年沒人住了,而且我今天也沒帶鑰匙出來。”
從前的房子還在這兒,林時初意識到這一點後再細細看過跟前的一草一木,腦海中那些模糊的,久遠的記憶又一點一點湧現出來。
在來堯山之前,林時初收拾行李還在一個塵封的紙箱裏整理出一把玩具手槍,看造型應該是還能噴水的那種。
這種東西,顯然不是她會買的。
林時初拿著這把玩具槍去客廳問:“爸,這是誰的玩具,怎麽落咱們家沒帶走啊。”
“你忘了?是你小時候去你程叔家,拿了人家的玩具槍非要帶走的,哭著喊著不撒手。”林聰在客廳看報紙,想起小時候的事兒笑話她,“人家孩子跟你同歲,也沒跟你爭,看你抱著玩具哭天喊地,人家孩子還說別哭了,都給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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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林時初一五一十把事情原委轉述給馮斯文後,馮斯文往臉上貼著面膜,開口時幅度不大,甕聲甕氣道:“去唄,這有什麽不能去的,秦修跟咱們也是同班,大家都是同齡人,說起話來又不尷尬,而且你知道最重要的是什麽嗎?鄭東橋大排檔的燒烤是真的好吃!我剛到這兒的時候我讓我爸帶我連吃了一個禮拜,吃的我上火冒痘牙齦腫痛,不然我能還接著吃。”
林時初聽完覺得有道理,這麽些天下來她和程徹應該能算是朋友了,一起吃個飯好像沒什麽不妥。
應當十分順理成章,自然而然。
於是在晾著某人十來分鐘後,林時初在手機上敲字。
小狗永遠奔向你:【晚上幾點。】
消息發出,林時初很快看到屏幕上端出現“對方正在輸入中”的提示,不過就持續了兩三秒,他消息沒發來,提示也不見了。
直到十五分鐘後,手機上才姍姍來遲地彈出一條微信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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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時初視線往上一掃,她剛剛和馮斯文聊天沒回他的間隙,剛剛好十五分鐘。
這人幼不幼稚。
連這個都要扯平。
在那漫長的十五分鐘裏,程徹在做什麽呢?
秦修因為腿傷走路不便,在麻將館拎了把有靠背的椅子坐著,時間久了有點渴,扯著嗓子喊他:“程哥,給我拿瓶水喝。”
程徹就坐在櫃臺後面,一伸手就能夠到,但他嘴上應了一聲“嗯”,人卻沒動。
秦修看他盯著手機不知道在幹什麽,等了幾分鐘又問:“程哥,水。”
程某人這次直接置若罔聞。
終於在差不多過了十五分鐘的時候,程徹伸手往後面貨架上隨便撈了瓶水,給他丟過來。
秦修穩穩接下,在擰開蓋子那一刻倍感欣慰。
好懸沒渴死在這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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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東橋那一片算是最靠近堯山煤礦的地方,工人下班到這附近吃飯聊天,時間長了自然而然促成了一排喝酒吃肉的大排檔。
林時初對那個地方印象早就淡了,只記得鄭東橋是三座橋,上面平直可以通車,下面呈拱形,依水而建。
林時初想著,打開百度地圖簡單搜了一下,大排檔距離這兒有將近七公裏,去吃燒烤應該會有車的吧,不然單靠這兩條腿,怕是要把腿走斷。
如她所料,林時初下午五點半見到程徹的同時,還看到一輛車。
一輛黃白色的電動車。
整個車身找不出有棱角的弧度,造型圓鈍可愛,特別像天天酷跑裏的小綿羊。
就是這車,跟他這人太不搭。
程徹跨坐在車上,腳踩著地,正無所事事地撕著電量顯示屏上的塑料膜,少年個高腿長,和黃白相間的小綿羊畫風分外割裂。
林時初走進了些,瞧見車鑰匙上還掛著一個熊貓玩偶的鑰匙扣。
她出聲問:“不是你的車吧。”
程徹擡眼,漆黑的眸子看向她:“我媽買的,經常停麻將館門口,沒見過啊?”
林時初見過倒是見過,就是沒在意過具體是誰的車。
少年懶洋洋一點下巴,“上來吧。”
林時初走到跟前,擡腿,本能地抓了一下他胳膊,隨後反應過來又迅速松開。
此時她人已經坐在後車座,程徹盯著右邊圓形的後視鏡,覺得好笑:“林時初,我胳膊燙手嗎。”
姑娘別過臉去,佯裝淡定:“沒有。”
他倒是挺知道怎麽讓人難堪的,她松了手,他還偏要再明知故問的提一句。
程徹懶懶散散地笑了下,擰了下車把,開車走了。
道路兩旁寬敞明亮,林時初看著周圍樹木逐漸變得陌生,在靠近鄭東橋時又逐漸變得熟悉。
記憶裏又高又長的三座大橋,如今變得灰蒙蒙的很不起眼,又或者,它本身就是這麽不起眼,不過是小時候的她覺得這橋又高又長,就這麽稀裏糊塗記了好多年。
橋上距離地面原來只有二層樓那麽高,下面的河也早就幹了,泥濘的土地上雜早叢生,到處支棱起沒名字的野花,吸引著路過的峰蝶。
電動車從其中一道橋上經過,她耳邊是傍晚愜意的風聲。
下橋頂多二三百米,電動車在一家大排檔前停下,店裏老板正站在門口抽煙,見有人來忙把煙掐了,扔地上拿鞋底一碾:“幾位?”
程徹拔了鑰匙將其圈在指尖,悠悠然晃了晃:“四個人,還有兩個沒到。”
“進來先點吧,裏頭有空調。”老板上手支開了門。
秦修那腿走路還不行,奈何人坐不住非想湊熱鬧,上午好說歹說叫黃茂林帶上他,這會兒倆人應該正在來的路上。
這會兒還沒到熱鬧的飯點,店裏人不算多,老板先送了盤素拼涼菜,放了張菜單下來:“你們先看,選好了叫我,等人到了再選也行。”
程徹點頭:“好,謝謝。”
林時初喜歡吃燒茄子,每次燒烤的必選項,別的她都隨大流,旁人點什麽她就吃什麽。
她靠著椅背吹了會兒空調,早上有筆賬她現在還沒算清,冷不丁冒出一句:“程徹,你找人修了空調,我不僅沒付錢還蹭頓飯,總感覺,這賬不該這麽算。”
程徹瘦長指節捏著那張覆了塑料膜的菜單,看得浮皮潦草。
“空調外機沒壞,甚至都沒拆機,就是換了新螺絲加幾錘子重新加固了一下,這點功夫黃茂林對外也只收二三十,但是他跟我熟,這錢我就算給,他也不會收我的。”程徹視線從菜單上擡起,一瞬不瞬地看過來,“林學霸,你說這賬該怎麽算。”
這麽一聽,確實難辦。
林時初想了下說:“等下他人到了,我轉他30的維修費?”
程徹身子往後靠 ,指尖在桌沿輕敲了兩下,語調不緊不慢:“那我今天請他吃這頓燒烤的意義是什麽?”
“那要不……下回我請你吃。”林時初眉毛都要皺起來了。
程某人沒半句推辭,輕松一揚眉:“行啊,就這麽定了。”
林時初張了張口欲言又止,她好像,被他三兩句話繞進去了。
但邏輯上講又沒毛病。
門口適時傳來一陣摩托車的熄火聲,還有隨之而來的對話。
“你這腿就別出門了吧,不怕養不好落下病根,以後成個瘸子。”黃毛用胳膊揮開簾子,一只手扶著秦修。
秦修拄著拐進門,不屑一顧:“我當然有分寸,是醫生說能適當走走我爸媽才讓我出門的。”
林時初瞧著二人進來,幾天不見,秦修這拐杖都用得熟練了些。
終於人齊了點單,店家上菜很快,林時初吃了兩串羊肉也忍不住稱讚,馮斯文說的沒錯,鄭東橋的燒烤確實一絕,比她之前吃過的所有燒烤都要好吃。
感覺是肉質好,又感覺是調料香,也可能兩種都有。
黃茂林還要了啤酒,不過她一口沒喝,她不喜歡任何酒味,總覺得苦。
等一行人吃完出來,外頭已經天黑了。
秦修要去廁所,考慮到這晚上黑燈瞎火看不清,再摔一下可不好,黃茂林出來就陪他去了。
路邊接連成排的大排檔外面掛起彩燈,給這沈沈夜色增加了不少氛圍。
林時初拿出手機對著跟前景色拍了一張。
程徹不經意瞥見她那分外狂野的手機殼,想起來問:“你手機殼上為什麽寫一個fuck。”
她看著不像那種風格的。
林時初倒是坦誠:“因為有段時間我很郁悶,不知道找誰發洩,正巧路過夜市的小攤兒看到這個殼,覺得很能表明我對這個世界的態度,所以就買了,還順帶貼了膜,貼了最貴的。”
程徹漫不經心地笑了下:“因為什麽事兒那麽郁悶。”
這句話音落下,半晌都沒聽見回應。
程徹目光掃過來,發現她盯著前面的平房區看的入迷。
“看什麽。”
林時初伸手指了個方向:“程徹,那個房子,是我之前住的地方,我曾經的家。”
大概五六米開外的平房區,窗戶口星星點點亮著燈,唯獨林時初指的那一棟,是黑的。
林時初本以為這麽多年都沒回來過,她已經不記得這條路,不記得她從前住過的房子了。
可剛剛隨手拍下的照片,無意取景,她一眼就篤定那個黑著燈的小平房,一定是他們曾經的家。
不過門口這條路應該是翻修過,擴寬了不止一倍,讓她剛來的時候沒認出來,以前門前光禿禿的什麽都沒有,現在還多了一整排的大排檔和小吃攤。
“要進去看看嗎。”程徹說。
“不了。”林時初搖頭,“裏面估計到處都是灰,有很多年沒人住了,而且我今天也沒帶鑰匙出來。”
從前的房子還在這兒,林時初意識到這一點後再細細看過跟前的一草一木,腦海中那些模糊的,久遠的記憶又一點一點湧現出來。
在來堯山之前,林時初收拾行李還在一個塵封的紙箱裏整理出一把玩具手槍,看造型應該是還能噴水的那種。
這種東西,顯然不是她會買的。
林時初拿著這把玩具槍去客廳問:“爸,這是誰的玩具,怎麽落咱們家沒帶走啊。”
“你忘了?是你小時候去你程叔家,拿了人家的玩具槍非要帶走的,哭著喊著不撒手。”林聰在客廳看報紙,想起小時候的事兒笑話她,“人家孩子跟你同歲,也沒跟你爭,看你抱著玩具哭天喊地,人家孩子還說別哭了,都給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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